法律义务,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依法承担的某种必须履行的责任。是设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以相对抑制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保障权利主体获得利益的一种约束手段。是指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据法律规范必须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保证权得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当负有义务的主体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自己的义务时,要受到国家强制力的制裁,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责任是指因违反了法定义务或契约义务,或不当行使法律权利、权力所产生的,由行为人承担的不利后果。就其性质而言,法律关系可以分为法律上的功利关系和法律上的道义关系,与此相适应,法律责任方式也可以分为补偿性方式和制裁性方式。法律责任分为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与违宪责任和国家赔偿责任。
行纪人的法律义务是什么?
1、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
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该利益属于委托人。
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
2、直接履行义务
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行纪人与委托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妥善保管委托物
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
4、负担行纪费用
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5、委托物处置的义务。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分该物;与委托人不能及时取得联系的,行纪人可以合理处分。
在居间合同中,居间人和委托人所具有的权利和义务是有着明确的规定的,双方也应当就这些问题进行明确的约定,包括在何种情形之下的法律责任由谁来承担等。避免因没有仔细协商并确认合造成不必要的纠纷。需要注意的是,居间合同涉及到的范围只能是贸易,不能是其他的经营类别,因此必须要在双方均对合同内容达成一致的基础上签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六条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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