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代理合同合法,风险代理符合委托代理全部形式要件,是典型的委托合同,而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无偿的也可以是有偿的,不管报酬多少,只要双方自愿就不违反民法典,所以应按有效合同处理。
一、委托合同的用法相关知识
1.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订立委托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或者书面形式,但是,法律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的,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2.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
3.委托合同一经成立,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守合同的约定,共同努力完成委托事项。
4.受委托人将委托人委托处置的事项转委托与第三人处置,事先应经委托人同意,事先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人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
二、单务合同是否属于无偿合同
无偿合同不一定都属于单务合同。大部分无偿合同都是单务合同,如赠与合同、无偿借用合同和无偿保管合同,但是也存在例外的,如无偿的委托合同,为无偿双务合同。无偿委托合同其受托人的义务跟有偿一样,办理委托事务的义务等;委托人的义务有支付费用的义务,无论委托合同是否有偿,委托人都有义务提供或补偿委托事务的必要费用。
三、委托合同终止的情形应该有哪些
委托合同终止的情形有以下内容:
1、一般原因是指一般合同的终止原因。如委托事务完成、委托合同履行不可能、委托合同存续期届满等。
2、特殊原因是指委托合同终止的独特原因,一方终止委托合同在委托合同中,合同双方均享有任何终止权,可以任意终止合同,无论是有偿委托合同还是无偿委托合同,无论是有期限的委托合同还是未确定期限的委托合同,无论委托事务的处理程度如何,当事人都有权终止委托合同,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委托合同因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而终止,这是一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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