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需要国务院批准的情况是什么
时间:2024-03-27 16:58:54 166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土地征收需要国务院批准的情况是什么

以下土地征收要国务院批准:

1.征收的土地属于永久基本农田的;

2.征收的土地属于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3.征收的土地属于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二、要是对征地补偿不满意怎么办

要是对征地补偿不满意,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功的,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进行裁决。非正常征地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资料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如果征地不合法,可以依法要求退还土地,确认征地违法申请国家赔偿。

如果征地合法,且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合法,认为补偿不合理,无法满足原有生活水平的,可以依法提起标准协调申请。

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三、土地征收补偿款要交税吗

土地征收补偿款是不要交税的。征地补偿款属于房屋征收部门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拆迁过程中未产生增值额、土地所有权未发生权属变动,依法属于免税范围。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全文75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知识
针对土地征收需要国务院批准的情况是什么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土地征收需要国务院批准的情况是什么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