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债务人骤然离世之际,关于所负之债款应依据如下情形进行妥善处置:
首先,若债务人不幸驾鹤西去,则其遗产继承人须以所得遗产范围内为被继承人偿还原有的债务;
其次,若并无遗产可供继承者,而债务又有保证人存在,则应对此项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再者,如果该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背负之责,那么当债务人离世之后,其配偶便需接手这部分债务的偿还工作;
最后,倘若不具备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则债权和债务将自动消亡,无需再行清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