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研究报告使用了82家银行在1999年到2006年期间的年度面板数据,调查了中国银行的盈利能力的决定因素。尽管数据存在限制,该研究报告依然使用三步法,不仅仅承认外国投资者对盈利能力的影响的决定因素,也分析了此类影响传递的途径。每个阶段使用的方法考虑了银行间无法观察到的异质性,如果必要的话,也考虑盈利能力的持续性和回归方程式的潜在的内生性。这一方法应该获得参量的一致的评估值。
在第一阶段,该研究报告评估了外资参与对中国银行系统的盈利能力的直接影响,用税前资产收益率来测量(参见表2)。外国投资者能够改善盈利能力;股权份额越大,改善越大。这一结果支持了假设:外国投资给本土银行系统整体带来益处。如果将外国投资的类型分解为战略投资和财务投资,那么此前所得到的结果只对前者成立,即只有战略投资者看起来能够给整个银行系统带来业绩提高的好处。战略投资变量的系数及其滞后的显著水平为99%,而财务变量的系数并不显著。
虽然结果显示私营投资者带来了收益,国际组织和主权财富基金却没有带来收益。在达成协议后的年份中,正面的影响更大,更明显,这也许说明了一旦调整成功,就会引发其他的协同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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