胁迫结婚的不需要离婚,应当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因为根据《民法典》,明确规定了,胁迫婚姻是无效的,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一、受理撤销婚姻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我国法律规定,因为胁迫而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因为胁迫当事人结婚,违反了婚姻自由和结婚完全自愿的原则。所以,法律赋予受胁迫一方撤销该婚姻的权利。但是受胁迫的一方请求撤销婚姻,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如果在法律规定的一年内没有提出撤销申请的,则变为合法有效的婚姻,再想解除婚姻关系,只能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途径。
二、民法典在离婚时对妇女合法权益的保护
《民法典》第1053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民法典》第1052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领了结婚证能撤销嘛?
符合结婚条件的男女两人领了结婚证,一般是不能撤销的。但是,一方或者双方因胁迫结婚的,或者和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没有在结婚前如实告知对方的除外。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根据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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