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可以办理这些出入境业务:
1.普通护照
2.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
3.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赴台定居签注除外)
办理时需准备的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佛山办理的有效居住证
3.办理对应业务所需材料(如下)
办理材料:交验身份证原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需提交本人户口簿。《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近期免冠蓝底彩色照片一张及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应当提交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作为本人的身份证明。(一)广东省户籍居民跨地市就近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还须提交《居住证。(二)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还须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出具(按干部管理权限)的《关于同意XXX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准备好材料
2.提交给佛山出入境管理部门,警察蜀黍将代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接收。
3.由居住证持有人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
4.佛山出入境管理部门将在受理申请后的30日内签发出入境证件
各区出入境大队受理点地址:
各区镇街受理点地址: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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