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护费的支付标准是什么?劳动保护费是指为职工配备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防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所发生的费用。企业所得税前劳动保护费标准为:
<1。属于劳动保护费范围的服装费,税前标准为:在职着装人员每年最高扣除额在1000元(含)以下。
2。属于劳动保护费范围的冬夏防护用品,税前支出标准仍为:按实际支出每人每年(含)不超过20元。
3。劳动保护费范围内在岗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为:室外作业、高温作业每人每月160元,非高温作业每人每月130元。全年按四个月计缴,计入企业成本,准予税前扣除。
4。上述第一条、第二条所述的劳务、保险费用,不支付现金,以现金支付的,不作税前扣除。未成年工是指16岁至18岁的劳动者。由于未成年工的身体发育不充分,有些工作会损害他们的生长和健康。因此,国外对未成年人就业作出了一些保护性规定,主要包括:1、用人单位不得安排从事井下矿山和有毒有害工作;2、不得安排从事重体力劳动,不得安排从事其他禁忌劳动,包括森林采伐、流放作业、高处作业、放射性物质超高处作业和其他影响生长发育的工作;
4。一般来说,这些未成年人虽然已经可以参加工作了,但他们的身心还不成熟。父母最好不要让他们过早参加工作。如果能在就业前参加一到两年的职业技术培训,掌握一些实用技能,外出后就能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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