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医疗事故的处理办法有协商、调解以及诉讼。发生医疗事故后,首先医患双方可以进行协商调解,达成协议,处理结束。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请求进行医学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协调双方承担相应责任。达成调解协议的,处理结束。如果不服协调,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新生儿医疗事故如何赔偿
新生儿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对于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具体的赔偿金额还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的人民政府的政策而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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