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是生活中的大事,可一些市民总有种稀里糊涂的感觉:买房时围着售楼员转,不知是否花了\"大头钱\"。不过,这种顾虑将随着我省实施商品房明码标价制度逐渐被打消。26日,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从今年起,我省市场内的商品房销售必须实行明码标价,不得分层、分单元办理预售许可,取得预售许可后10日内必须公开全部房源和价格,其中包括户型、楼层等信息。今后,在省内买房就像去商场购物一样,可以看到每套房子的\"价格签\"。
捂盘惜售行不通了
采访中,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指出,今后各地要严格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预售许可的最低规模不得小于\"栋\",不得分层、分单元办理预售许可。同时,开发企业应将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并严格按照预售方案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不得以各种借口分批、分次销售,严禁捂盘惜售、囤积房源,不得通过散布虚假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价格欺诈、哄抬房价、误导消费者。
据悉,所谓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就是商品房在公开销售前,必须向社会公示《商品房价目表》,把楼盘相关信息统统对外公布出来。公布的内容应该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的名称、所售楼盘名称、商品房地址、商品房房号、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计价单位、平方米售价、总价款、交付使用时间、价格优惠方式等信息。
而未实施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存在一定弊病:出于推盘的进度考虑,开发商会预留一些易于销售的户型和楼层,等到尾盘阶段来销售,以把握销售节奏和卖出更高的价格。尾盘现房房价相对于开盘时的期房来说价格要高。这往往是开发商常用的策略,以和消费者之间进行一场消费心理博弈。
一次性公布\"一套一标\"
据了解,商品房公开销售时,应在售楼场所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价目表或者价格手册,有条件的还将同时采取电子信息屏、电脑查询等方式。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多种方式明码标价,标价内容需保持一致。按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还应当标明建筑面积单价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单价,且\"一套一标\"。
实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可以让所销售的商品房价格透明化,更有益于维护购房人的权益,并可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一次性公布所有房源和价格的话,开发商在定价方面就会更为谨慎、合理,而不再像以前那样完全追求利益最大化。\"相关负责人说。
无预售许可不得变相收定金
据介绍,目前商品房销售价格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经济适用住房和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普通商品住房的销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限价销售;其他商品房销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以商品房开发建设成本为基础,结合市场供求情况自主确定。
同时,我省还要求,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非法预售商品房;对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房项目,开发企业不得以认购等各种方式变相预售商品房,包括预订、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性质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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