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企业宣布债务后需要如何进行债务清偿
时间:2023-08-31 01:48:41 427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企业欠钱不还宣告破产欠的钱怎样处理

企业破产后,会按照下列顺序来清偿债务:首先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是职工工资、社保费用、补偿金等费用;再是其他的社保费用和欠税;最后是普通的破产债权。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破产财产的分配应当以货币分配方式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公司破产结算要多久

公司破产结算需要一年,具体时间由实际情况决定。法院依法宣告公司破产后,管理人应当清偿公司债务,分配破产财产。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三、债权人申请债务人清算的条件

对破产企业享有债权,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的,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书、债务明细表、债权明细表、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计划、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的支付情况。公司因违法行为被主管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因不清偿到期债务被法院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组织强制清算,即由法院根据申请成立清算组。强制清算的主体可以是公司的债权人,也可以是特定情况下的股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章 破产清算 第二节 变价和分配  第一百一十四条 破产财产的分配应当以货币分配方式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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