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公租房租金标准:廉租住房租金标准为每月1元/㎡,公有住房租金标准为每月3.69元/㎡。以上计收比例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对象承受能力以及市场房屋租金水平等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根据《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东府令第138号),我市公共租赁住房从4月1日起开始接受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租金标准
(一)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本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金按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收取;
(二)符合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本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金按本市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收取;
(三)超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的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金按照不超过房屋所在地同区域、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宅平均租金的60%确定;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租金按照不超过房屋所在地同区域、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宅平均租金的80%确定。
廉租住房租金标准为每月1元/㎡,公有住房租金标准为每月3.69元/㎡。以上计收比例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对象承受能力以及市场房屋租金水平等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全文44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