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人去世宅基地确权归谁
老人去世宅基地确权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按规定,宅基地不可以作为财产继承,但是房屋是可以作为财产继承的,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的儿女拥有农村房屋的所有权。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1.宅基地只能由本村居民享有。
2.子女户口迁出的,已为城镇户口,农村父母去世后,父母所享有的宅基地城镇户口子女可以继承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权。在房屋存续期限内,房屋占有范围内的宅基地可以继续使用至房屋消灭时止。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二、农村宅基地老人去世后房子怎么处理
农村宅基地老人去世后房子,按照老人的遗嘱处理,如果没有遗嘱的,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分割房子。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对于农村的房子和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只是农村户籍的子女可以继承,具有城镇户籍的子女也可以继承父母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三、人死后土地补偿款归谁
人死后土地补偿款归谁,关键要看承包人是死亡前还是死亡后得到的土地补偿款。如果死者已经取得了征地补偿款的,征地补偿款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如果未取得征地补偿款的,死亡后获得征地补偿款的权利就消灭,不能继承征地补偿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章 宅基地使用权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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