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新调入的职工,如果该职工已在原单位建立了住房补贴个人账户,应将原住房补贴个人账户调入新单位账户下继续交存,不得重复开设个人账户;如果该职工在原单位没有建立住房补贴,则由新单位为职工新增住房补贴个人账户。
重庆公积金住房补贴单位登记开户办理程序
单位依据经“住改办”审批同意的文件批复,填写《重庆市住房补贴单位登记表》和《住房补贴单位基础信息清理确认表》后,到重庆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件大厅办理。办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办理地点在各区县分中心办事处,比如渝中办事处在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36号,江北办事处在重庆市渝北区龙溪镇嘉州路93号。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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