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破裂了,按理说离婚是种解脱。可原本可以拍拍屁股走人的事情却节外生枝。先是男方父亲到处说女的骗钱骗婚,然后女的说以前的公公败坏自己名誉告到了法院,看这事情闹的。还没开庭,也没判决,是非黑白还很难说。
原告是淳安的童女士,34岁。去年6月,童女士经人介绍,认识了汤家的儿子,今年2月登记结婚。婚姻不长,仅维持了2个多月。因双方性格不合,4月28日协议离婚。
童女士为什么要上法院呢?她在诉状上说,先前的公公汤某对她怀恨在心,还向浙江电视台某频道的热线反映情况,说她骗钱骗婚。电视台还真把这档子事给播报出来了。5月份,一播播了三天。童女士觉得节目诋毁自己名誉,在杭州造成相当恶劣的影响。
事情还没完。今年5月23日,童女士又接到老家的电话,说汤某写了两封信到村里,内容主要是揭发童女士“坏女人”,话说得很难听。信上说,童女士以合法结婚登记为名,骗取别人钱财为实,与男方认识后,就住到了男方在杭州的家里,不久就主动提出结婚,还说要在淳安办喜酒。男方为此花掉了2.4万元现金外加数码相机一只。可事实上,两人到千岛湖后,根本没办什么喜酒,只是在宾馆住了三天,更没见到女方的任何家人,之后就回了杭州。信上继续说,结婚2个月后,童女士大吵大闹,提出要离婚,而男方老实,最后只得被迫协议离婚。
童女士说,信中所说的内容,严重违背事实真相,而且用词恶劣,侮辱了自己的人格,以至于出门在外时,总有人当面或在背后指指点点,说三道四。为此,她受到了极大的伤害。现在童女士失眠头晕头痛,认为汤某的行为已影响到自己的正常生活。
童女士将汤某推上被告席,请求法院判令汤某在淳安日报还有当初播放节目的那个电视频道栏目中公开赔礼道歉,为其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后,道歉的内容再邮寄到自己老家,为自己正名。当然,童女士还提出1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昨天上午,江干法院正式受理这起名誉权纠纷案,择日将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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