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可以自己成立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有权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可以成立自己的物业公司,但是成立物业公司要符合《公司法》对于成立公司的要求。
一、可以不用物业公司
1、物业公司如果得不到业主的聘任,仅凭开发商的选聘进驻后,一但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另聘或者决定不聘物业管理的,物业公司无权强行提供服务。(关键点:业主委员会)
2、虽然业主有权决定,但并不是单个业主可以任意决定。业主行使权利的方式是参加业主大会,通过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表达意志。如果业主集体决定不要物业服务,那么就可以不要物业服务,如果集体决定需要物业服务,则个别业主不能拒绝物业服务,个体利益与集体利益应当兼顾。(关键点:业主大会)
需要注意的是,小区的业委会只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其自身无权决定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二、常见的物业纠纷有哪些
(一)维修养护纠纷
一般情况下,业主户内房屋需要维修的,可以要求物业公司派员修理,但费用应由业主承担,而纠纷的产生往往是售房者交付的房屋存在一些问题,且几经修理不能彻底解决问题或物业公司提供维修服务时的态度、价格等易引起纠纷。
(二)物业收费纠纷
物业公司对小区进行物业管理,提供相关服务,收取一定的物业管理费,是物业公司相应的权利。但是,物业管理费的标准没有具体规范,也就成了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产生争议和纠纷的矛盾所在。
(三)侵权纠纷
业主对小区的建筑物公用设施享有产权,物业公司接受业主的委托,对小区进行管理,是受托人。基于建筑物和土地的使用、占有等方式产生收益应归业主享有,基于物业服务产生的收益物业公司可以享有,但是两者之间可能会产生侵权问题,从而引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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