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拘役和罚款:
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
2、酒后驾驶机动车;
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相关规定处罚。有违法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按照处罚严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驾驶非机动车禁止什么行为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2、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3、不得醉酒驾驶;
4、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5、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6、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7、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
8、非下肢残疾的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9、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
10、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
其实自行车逃逸之后公安机关是很难确定当事人的身份的,一来国家不要求非机动车必须要上牌照,当然现在也很少有人会自己去买自行车,毕竟城市的共享单车已经很普及了。假如经过各方调查之后,确认了逃逸者不追究刑事责任,一样要对当事人进行处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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