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女方不到场的如何处理要看具体情况,具体如下:
一、如果女方是因为下落不明不到场的,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经过审理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就会判决离婚;反之会判决不准离婚。
二、如果女方不是下落不明的情况的,则如果其虽然未到场,但以书面的形式向法院陈述了意见的,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如果其既不到场,也不陈述意见的,则法院会对其进行传唤,如经过两次传唤其无正当理由还不到场的,则法院会对其进行拘传。
三、如果女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到场的,法院会传唤其代理人到场,如果其代理人,经过两次传唤其无正当理由还不到场的,则法院会对其进行拘传。
起诉离婚被告不到场应该怎么样办
起诉离婚被告不到场分三种情况处理,公告送达、缺席审理或者拘传到庭。对于离婚案件中的被告确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其到庭应诉的,可公告送达应诉材料及开庭传票,之后缺席审理。但是,关于财产分割方面,由于被告未到庭,法院对双方的财产状况无法确认,亦无法听取被告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意见,因此对于夫妻财产分割的问题,一般不作处理。本人确不愿出庭参加诉讼,但以书面的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对此,法院一般会采取缺席审理的方式。本人既不愿出庭应诉,又不向人民法院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对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可依民事诉讼法第109条规定对其拘传到庭。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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