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利权主要包括:收取股利的权利;新增资本时优先认缴出资的权利;依法转让出资的权利;公司终止时分配剩余财产的权利,共同利益权主要包括:出席股东大会的权利;在股东大会上,原则上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代表表决权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持有公司股份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持有公司股份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以货币出资,也可以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和其他可以以货币计价并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能出资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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