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金的固定比例并没有具体规定,违约金可以由当事人双方进行约定,可以约定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予以增加,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予以适当减少。但约定的违约金超过根据民法典584条规定确定的损失的百分之三十,一般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合同违约金如何支付
(一)违约金的支付应体现合理性。
当事人可以依法请求仲裁机构或者法院予以适当增、减,从而保证支付违约金额同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相符合,以体现违约补救的合理性。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违约金的计算办法及支付期限应明确约定。
为了避免在违约金交付问题上发生争议,合同当事人还应在合同的违约条款中,明确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办法、支付期限及迟交时利息的计算办法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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