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毒的维权方式为:与饭店协商赔偿事宜,如果无法协商的,可以向工商部门、卫生部门部门投诉,如等等,也可以向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消费者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自己购买食材做饭食物中毒的,维权的方式同上,但维权的对象是食材的销售者。
十堰高校89学生食物中毒警方疑是毒鼠强中毒
25日晚,位于十堰市城区的郧阳医学院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当晚6时30分左右,郧阳医学院部分学生在学校餐厅食用炒花饭等食物后,出现呕吐症状,立即被送往该校附属医院、十堰市人民医院、东风公司总医院治疗。
郧阳医学院党委副书记肖波称,共有89名学生入院。公安部门经初步调查,怀疑是毒鼠强中毒。
昨晚8时许,十堰市委副秘书长曹奎对记者说,大部分学生已治愈出院,仍有7名学生在重症监护室接受观察。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十一条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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