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中“非营业个人”是什么意思?
时间:2023-07-02 19:24:37 41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非营运指不以运输经营为目的的车辆,例如私家车就是你说的家庭自用车,或者单位自用的车辆,但私家车或单位自用车辆如果跑“黑车”的话,从事盈利性的运输的话,出险保险公司是不会赔的,因为你将非营运车辆做营运用,提高了车辆的风险,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家庭自用车,

营运车辆就是指运输公司的货车,公交和长途班车公司的客车,出租车等,这些车辆因为使用频率高,行驶范围大,风险高于非营运车辆,承保的话要多交保费。

与车险受益人是什么意思有关的法律规定

第三十二条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保险人行使合同解除权,适用本法第十六条第三款、第六款的规定。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或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第三十三条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险人也不得承保。

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前款规定限制。但是,因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

第三十四条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

按照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者质押。

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限制。

第三十五条投保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或者分期支付保险费。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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