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老婆发短信骂小三是属于违法行为。
虽然小三属于不道德破坏他人家庭,合法婚姻的受害一方其遭遇值得同情与理解,但是小三的人格尊严一样受法律保护,不得以侮辱、诽谤的方式予以侵害。合法婚姻的受害方基于其配偶的背叛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只能向其配偶提出相应主张,可以在离婚诉讼之中提出损害赔偿。但是,如果合法婚姻的受害方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且有证据证明,婚外小三明知其同居对象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仍与其同居或结婚。则构成破坏军婚罪,如果属于有配偶与他人结婚或者有配偶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明知他人有配偶仍与其结婚。构成重婚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
但是,无论小三是违反社会道德,甚至触犯刑法,任何人均不得对其进行辱骂,小三的人格权利受法律保护,与小三的不道德甚至犯罪行为是两个不同领域的问题。
建议,合法婚姻的受害方通过合法的手段维护权利,不要给小三发送辱骂短信,这种情形最轻构成违法行为,会被拘留、罚款,如果导致严重后果,例如小三因辱骂自杀、精神失常,发送信息侮辱他人一方应当已经涉嫌侮辱罪。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一、怎么起诉小三破坏家庭
小三破坏家庭如果没有构成重婚罪,是不能够进行起诉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仅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与他人同居,未对婚外情人(即小三)作任何实质性处理规定。只有当婚外情人明知道他(她)人有配偶却还与之结婚的,属于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构成重婚罪的,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否则对于婚外情人,我们只能予以道德上的谴责。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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