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诈骗案派出所立案后报案人是否能撤案
1、诈骗案派出所立案后,报案人一般不能撤案,只有在符合下列情形时,派出所才可以撤案:派出所不认为是犯罪的;诈骗行为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赦免的;或者死亡的等情形。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二、诈骗案立案后什么时候抓捕
诈骗案立案后的抓捕时间,需要根据案情的进展来决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需要逮捕的,接到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决定书后,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
接到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决定书后,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立即执行,并在执行完毕后三日内将执行回执送达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的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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