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危险驾驶犯罪的司法程序中,一般情况下,提请公诉的职责会落在检察机关的肩上。
作为国家设立的唯一官方公诉机构,检察院担负着代表国家针对各类犯罪行为展开侦查和指控的神圣使命。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部分特定情形下,如符合自诉案件性质的案件,且被害人有充足的证据证实被告对于其人身、财产权益的违法侵害行为必须依照法律规定予以追究刑事责任,然而此时若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未能履行其应尽的职责,对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不予追究,那么被害人便享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的法定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诉权】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