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业费能否因房屋质量问题而被业主拒缴
物业费不能因房屋质量问题而被业主拒缴。依法交纳物业费是业主收房后需要按照合同履行的法定义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费,不得随意以房屋质量问题为由拒交物业费。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哪些情形下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
正常情况下是不可以拒交物业费的,除以下几种情形外,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
1.公共设施维修养护、公共卫生方面存在瑕疵。
2.建筑质量存在问题,物业公司未尽维修义务。
3.行使管理责任不到位。
4.未能履行安全保障义务。
5.物业公司未公布账目,侵害业主知情权。
6.物业公司人员滥用职权。
7.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
8.物业公司擅自增加的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三、欠物业费被起诉了影响征信吗
欠物业费被起诉了一般不会影响征信。在法院判决生效之后有能力履行不履行的或者被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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