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欠当事人周某的工钱不给,所以两人发生争执,老板拿刀捅了当事人一刀,周某在自卫的情况下,将老板捅死。请问这种是否断定为正当防卫、过失致人死亡、故意杀人罪。整个过程没有第三人在场,所以也没法证明一切。急!!
律师解答:
如果情况属实的话就是正当防卫,不应当承担刑事和民事责任。
相关法律知识:
中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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