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犯罪分子在被判刑时是否享有政治权利,并给出了两种情况下的政治权利情况。第一种情况是犯罪分子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但没有剥夺政治权利,则在执行期间仍享有政治权利;第二种情况是犯罪分子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则在执行期间不享有政治权利,且在刑满释放后还要额外失去四年政治权利。
如果犯罪分子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但没有剥夺政治权利,那么在执行期间,他仍然享有政治权利。而如果犯罪分子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四年,那么在执行期间,他将不享有政治权利,且在刑满释放后,还要额外失去四年政治权利。
【刑罚与权利】犯罪分子被剥夺政治权利,是否还有政治权利?
犯罪分子被剥夺政治权利,是否还有政治权利?
这个问题的答案并不是显而易见的。根据我国《刑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下列权利:(一)参加国家管理;(二)参加社会活动;(三)参加劳动;(四)享受社会福利;(五)接受教育;(六)使用文化设施;(七)发表有损于国家的言论、出版物的自由;(八)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九)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犯罪分子被剥夺政治权利后,就一定会失去所有的政治权利。在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主要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等。对于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来说,如果其被判处的是剥夺较短剥夺政治权利,比如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罚金,那么其仍然可以保留上述政治权利。
但是,如果被判处的是剥夺较长的剥夺政治权利,比如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那么其政治权利将会被剥夺较多,可能只剩下基本的言论、出版自由和政治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等。而如果被判处的是剥夺更长时间的政治权利,那么其政治权利将会被完全剥夺,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等。
犯罪分子被剥夺政治权利后,其是否还有政治权利,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果其被判处的是剥夺较短剥夺政治权利,那么其仍然可以保留上述政治权利;如果被判处的是剥夺较长的剥夺政治权利,那么其政治权利将会被剥夺较多,可能只剩下基本的言论、出版自由和政治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等;如果被判处的是剥夺更长时间的政治权利,那么其政治权利将会被完全剥夺,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等。
犯罪分子被剥夺政治权利后,其是否还有政治权利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果其被判处的是剥夺较短剥夺政治权利,那么其仍然可以保留上述政治权利;如果被判处的是剥夺较长的剥夺政治权利,那么其政治权利将会被剥夺较多,可能只剩下基本的言论、出版自由和政治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等;如果被判处的是剥夺更长时间的政治权利,那么其政治权利将会被完全剥夺,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四条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第五十五条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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