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企业经营范围有哪些
本建筑公司现业务范畴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我们专注于建筑工程以及相应的建筑装饰工程、景观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安防工程、土石方工程、钢结构工程以及水电安装工程等各个环节。
其次,我们还涉及到各种建筑装饰材料、环保设备、金属材料、木材及制品、防水材料、机电设备、花卉盆景、水泵阀门及各类流体控制成套设备及配件的销售工作,致力于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最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任何需要事先获得审批的项目,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之后才能够展开相应的经营活动。
从事建筑行业的建筑施工企业需具备以下几项基本条件:一是,企业需拥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二是,企业需要配备与其从事建筑活动内容相适应并具备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三是,企业需具备与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需的技术装备;四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必要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二、建筑企业分公司有权直接签订施工合同吗
关于建筑企业分公司能否直接签施工合同这个问题吗?这里告诉你,其实是可以的。
只要建筑企业分公司通过了相应的注册手续,就会获得法律上认可的资格去进行各种相关业务,其中自然也包括跟外头儿签施工合同啦。
但是,咱们得留个心眼儿,看看这建筑企业分公司到底有没有分公司的代表权呢!首先啊,如果这个分公司是在总公司授权的范围内做事的,那么它签的合同就是有效的。
再者,如果合同的对方当事人有充足的理由认为这个分公司有代表权的话,那这份合同也是有效的。
那么什么情况下才能让合同的对方有这种认知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如果总公司明明知道这个分公司用自己的名义签了合同却还没表示反对,那也是算数的;
第二,如果被代理人的上级领导在做跟他们职务有关的事儿时签了合同,这也是有效的;
第三,如果这个分公司拿着被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的名章、公章以及单位介绍信签了合同,那这合同还是有效的;
第四,如果这个被代理人授予的权利范围不够明确的话,那这份合同依旧是有效的;
最后,即使分公司的代表权已经过期或者受到了限制,但只要被代理人没能及时通知到对方当事人,那合同也还是有效的。
《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建筑企业经营范围有哪些”,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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