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要是自愿放弃探视权不合法。离婚父母对子女的探望权系与人身有紧密联系的权利,属亲属权,是一种身份权利,即使是协议约定放弃探视权,也是因为违反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而论为无效条款,所以女方自愿放弃探视权不合法。
一、离婚女方有没有探视权
离婚女方有探视权。离婚后无论孩子随哪一方生活,另外一方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都有探视孩子的权利。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并不会因为父母的离婚而解除,在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外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三、女方离婚要带儿子吗
女方离婚是否要带儿子根据个人情况来看。离婚的人需要带孩子,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后当然可以去看孩子,法律上叫探望权。探望权,又称会议和沟通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议、沟通和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望子女,另一方有义务协助。行使探视权的方式和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中止探望权;中止理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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