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一方不能以对方不允许探视子女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对探视子女,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但不得不支付抚养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望子女,对方有义务协助。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民法典不让看望孩子可以不付抚养费用吗
抚养费与探视权之间没有直接关系。父母应该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抚养孩子的一方也没有权利不让另一方探望孩子。法律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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