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挂靠公司工程款怎么返还?
挂靠协议因为违法而无效,作为实际施工人,可以起诉要求被挂靠单位索要工程款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二、被挂靠建筑公司能否向实际施工人追偿?
在前讨论过,在挂靠施工项目中,被挂靠人需承担挂靠人以被挂靠人的名义对外从事的商事行为所带来的风险,如果这种风险最终被法院认定由被挂靠人承担,被挂靠人向第三方承担责任后,其有权向挂靠人追偿,但存在法律上和事实上的风险,法律上的风险表现在:被挂靠人无法百分之百地进行追偿;事实上的风险表现在:法院支持了被挂靠人的诉讼请求,但是挂靠人无力偿还,以致追偿落空。
现对上述问题作如下分析:
1.被挂靠人无法百分之百地向挂靠人进行追偿。
被挂靠人作为有资质的建筑工程施工企业,违反《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允许没有建筑施工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以其名义承揽工程并进行相应的工程施工,因为双方的行为违反法律的效力性的强制性规定,故被挂靠人与挂靠人签订的挂靠协议无效,被挂靠人对债务的发生有过错;另外,挂靠人明知自己没有建筑工程施工资质,却挂靠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工程施工,对该债务的形成也存在一定过错,故对该债务也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2.挂靠人无力偿还的风险
在实践中,有一种判决叫“空头判决”,即有利判决的一方拿作生效的判决申请执行,因对方无力支付则权利不能实现。在挂靠施工领域,这种情况也是常有发生的事,即便被挂靠人向挂靠人追偿诉请完全得到法院的支持,虽然第一关风险能过去,但能否顺利迈过第二关风险呢?即生效的判决能否执行,被挂靠人的权利能否实现。一句话说被挂靠人面临的第二关风险就是:挂靠人无力偿还。针对这样的情况,被挂靠人只能事前防范。
三、建设工程挂靠纠纷案件被挂靠单位可能承担哪些责任?
建设工程挂靠纠纷案件被挂靠单位可能承担的责任:
1、对上游发包方民事责任的承担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挂靠人未能按约定,履行施工合同义务,逾期交付工程或者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等给发包方造成损失发生纠纷,发包方会起诉被挂靠人和挂靠人。
2、对下游第三方民事责任的承担
根据“谁的行为,谁负责”的民法基本理论,与下游第三方发生纠纷引起的民事责任应当由挂靠人承担。但在挂靠关系中,被挂靠人的履行能力一般强于挂靠人,挂靠人对外与第三人为民事行为时情况较为复杂,挂靠人与被挂靠人对外如何承担责任,要根据挂靠经营的情况不同区别对待。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3条、第52条的规定,应将挂靠人与被挂靠人列为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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