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事故受伤,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或者收尾工作,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事故受伤的,在外出工作期间因执行职务遭受暴力和其他事故伤害的,患职业病的,上下班途中因工作原因受伤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因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事故受伤,列车事故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48小时内突发疾病死亡或者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应急救援等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活动中受伤的救灾
(三)曾在部队服役,因战、因公致残,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申请工伤鉴定后复发的,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的。,在伤情相对稳定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即伤残鉴定),根据鉴定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前提。也就是说,没有劳动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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