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开始后,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法定继承中,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一、继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继承的法律规定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个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继承人继承,第二继承人不继承。第一继承人不继承的,由第二继承人继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育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已履行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不履行扶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平等。
二、老年人遗产分割方式老人怎样对待子女
老人的遗产,有遗嘱的,子女应当按照遗嘱的内容办理遗产分割;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分割遗产。老人死亡的,其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分割遗产时一般均等分割。
根据《民法典》第1123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1130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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