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该如何正确操作工伤认定程序和流程
工伤认定程序如下:
1.申请,单位申请或职工或其近亲属申请;
2.受理,如职工或其近亲属的申请超过一年的期限,或不符合管辖权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将不予受理;
3.调查对职工或其近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发出《举证通知书》;
4.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在正式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认定结论。
二、工伤认定后单位有什么责任
首先要看企业是否为员工参保,如果没有参保的话,所有工伤待遇支付将全由企业承担。
如果参保的话: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待遇、伤残津贴以及员工与公司之间解除劳动关系之后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将由企业承担。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三、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等级判断赔偿数额。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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