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按照习俗给女方彩礼,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没有共同生活和婚前付款,给付款人生活困难,一般不能要求退款。当事人要求返还按习俗支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下列情形: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同居的,要求离婚。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结婚彩礼钱归父母还是子女
1、中国自古以来婚姻的缔结,就有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所以,彩礼钱给谁的问题,就彩礼的定义上看,是给女方父母的,毕竟旧时儿女的婚事都是父母决定,彩礼钱也就当归父母。
2、随着时代的变化,现在的聘礼钱发生了一些变化。一般是男方将聘礼钱交给女方父母之后,大部分的父母都会再将彩礼钱返还给自己的女儿,让他们把这笔钱作为新家庭的存款,或者用于买家具、家电、衣服等等。
3、所以,就以上内容得出,彩礼钱原来的归属于女方父母的,只是现在大多数父母都返还给了子女作为自由支配的财物。
结婚的时候彩礼是不需要返还的,没有领取结婚证,彩礼也是可以退还的,男女双方同居之后未领取结婚证,不存在离不离婚的问题,可以直接解除同居关系,但是如果同居时间已经超过两年的话,不能要求对方返还彩礼,如果同居时间未超过两年,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对方返还彩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全文68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