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江苏省物价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布公告,于2月27日24时上调成品油价格。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定,汽、柴油(标准品)供应价格每吨分别提高390元和375元。江苏90号国IV标准清洁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每吨上调至7720元;0号国IV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每吨上调至6740元;89号国V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每吨上调至7890元。非标准品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江苏调整后的成品油价格,93#国IV汽油、92#国V汽油每升均上调0.31元,0#国IV柴油、0#国V柴油每升均上调0.32元。其中,90#国IV汽油为5.77元/升,93#国IV汽油为6.12元/升,97#国IV汽油为6.47元/升;89#国V汽油为5.90元/升,92#国V汽油为6.30元/升,95#国V汽油为6.70元/升;0#柴油为5.45元/升,-10#柴油为5.77元/升,0#国IV柴油为5.76元/升,-10#国IV柴油为6.11元/升,0#国V柴油为5.90元/升,-10#国V柴油为6.25元/升。98号汽油价格,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5〕10号)规定,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市场情况自主制定具体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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