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定义居民楼噪音的扰民标准?
时间:2023-07-10 08:32:38 42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居民楼噪音扰民的标准如下:

1、一类小区,也就是以住宅为主的,包括乡村住房,晚上的噪音超过五十分贝;

2、二类小区,涵盖住房、商业混合型的,晚上噪音应不超过六十五分贝。并且在晚上十点后,到次日早上六点,这段时间发出的声音都算噪音扰民;

3、对于在装修的小区,在晚上六点到第二天上午的八点,是禁止进行噪音施工的。

一、扰民的处罚有哪些,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如果报警,警察一般是先予以警告,提出要求不准继续扰民;

2、如果是继续扰民的,警察可以会视情对其进行治安处罚,罚款或处以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

3、如果是严重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情节严重的,那就涉嫌犯罪了。

二、小区有人扰民投诉方法如下:

1、可以向小区所在的和社区服务中心进行投诉,要求对方加强对小区的管理,防止再次出现活动扰民的情况;

2、向110进行投诉,警方接到报警后会对双方进行协调,同时还会要求文化站采取相关措施控制噪音;

3、直接向环保部门投诉,并通过民事侵权诉讼解决这一问题。

总之,正常居民楼超出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算扰民。扰民的处罚根据情节的大小给予警告、拘留。如果遇到有噪音扰民的情况需通过正确的投诉方法进行解决。

噪音扰民物业怎么处理

噪音扰民物业的处理方式如下:

1.用法规的手段来实施管理。比如制定《邻里生活温馨提示》明确业主的权利和义务,将这些管理规定和相关法规在小区公告栏、微信公众号、业主群、物业管家朋友圈等进行宣传,通过宣传教育争取得到广大业主、住户的认可与支持。

2.物业做好相关问题的安抚、调节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噪声停止。拒不整改的,留存相关证据,协助报警处理。对于物业公司来说,出现这类纠纷问题,应该以教育调解的方式,用“法、理、情”的手段处理解决这类物业相邻关系的纠纷。不要动不动就找派出所或其他政府部门干预,以免小事变大,影响管理者和用户之间的融洽关系,妨碍以后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排放噪声造成严重污染,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查封、扣押排放噪声的场所、设施、设备、工具和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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