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悬赏广告合同有效成立之后,在广告人和行为人之间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1、广告人的权利:接受行为人完成悬赏行为的成果;悬赏广告要约发出后,广告人享有撤销权,但对已经完成的悬赏行为,不具有拘束力。
2、广告人的义务:按照悬赏广告的内容,对行为人给付应当给付的报酬;撤销悬赏广告的赔偿义务。
3、在悬赏广告中行为人的义务:完成悬赏行为的义务;不得扣押悬赏行为成果的义务。
4、行为人的权利:悬赏报酬请求权;广告人实施欺诈行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所以广告的悬赏合同一旦是被其他人接受并且向发出悬赏合同的当事人发出要约,而且得到了承诺,那么双方就需要签订合同,来保证这份关系的继续履行,一旦签订了合同,那么双方就受到这份悬赏广告合同的制约,如果是谁不承担这份合同的责任,那么另一方就有权让当事人承担他的违约责任。
一、单方允诺之债有哪些
单方允诺是表意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不需要相对方对其意思表示进行承诺。单方允诺的内容是表意人为自己单方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法律允许民事主体根据需要,为自己设定单方义务并自愿承担由此发生的债务。
单方允诺之债一般包括:悬赏广告、设立幸运奖和遗赠等。
二、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还能否请求获得报酬
拾得人应当将拾得的遗失物积极返还权利人或交给有关部门,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或者支付悬赏广告约定的报酬。
但是,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给予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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