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女方起诉孩子可归谁
在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之后,子女该由何人监护抚养?这常常成为摆在法院面前的难题,法官必须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权益为原则进行裁决。
若女方主动提出离婚且欲取得子女的抚养权时,法院将会从诸多方面予以考量,如子女年龄及健康状况、与父母之间的亲情纽带、父母经济能力及家庭生活环境,乃至父母对子女的养育责任与态度等等。
倘若法院认为女方具有更大的优势去承担起照顾子女的重任,那么便可能将子女的监护抚养权判交于女方手中。
然而男方亦有权参与争夺抚养权,只需能够证明其自身更适宜抚养子女即可。
最终,法院会全面分析各项因素,作出最为公正合理的判决。
当然,即便是在抚养权已确定之后,另一方仍然拥有探视权和与其子女生保持紧密联系的权力。
因此,面对离婚后涉及子女监护抚养问题的时候,我们应尽可能考虑到孩子的情感需求,尽最大努力降低其所受到的心理创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离婚女方起诉需要什么手续
女方起诉离婚需要的手续:
1、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法院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决定是否立案。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4、立案。
5、开庭审理。
6、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女方起诉孩子可归谁”,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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