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良征信记录几年消除
《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
由此可知,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保存年限为5年,5年后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予以删除。
二、个人征信报告的不良记录包括哪些内容
恶意逾期,过往信用卡还款不及时导致长期逾期或逾期金额较大、逾期次数较多;大学期间申请的助学贷款未及时还款,导致逾期次数较多或逾期时间较长;其他贷款未及时还款导致的恶意逾期等等。恶意逾期是最常见的影响贷款的一种情况。
个人负债比例较高,如果居民的已有负债占比较高,达到个人收入70%以上,会对其申请贷款有所影响。这是因为各家银行对于贷款申请人的收入负债比率有一个规定,个人负债比重过高,影响其贷款还款能力,风险较高。
为他人担保巨额债务,如果居民以自己的房产等财产作为抵押替他人担保巨额债务,那么他自身的资产情况就要大打折扣,甚至有潜在负巨额债务的危险,因此,银行不会轻易向其发放贷款。
征信被查询次数较多,居民向银行申请贷款、信用卡等信贷产品,银行会去查询居民的征信记录如果征信记录,被查询的次数较多,说明该居民借贷需求太高,相应地风险也高。所以不建议居民同时申请多家信用卡。
三、影响征信记录的不良行为有哪些
出现以下不良行为将必定影响征信:
使用信用卡的过程中,出现连续3次或累计逾期次数达到6次;发卡行认定有信用卡套现的行为;信用卡透支消费但没有按时还款;申请办理了特殊的信用卡(比如某类白金卡)却没有激活,但此类卡片不开卡也要收取年费,从而导致信用卡年费违约。
按揭买房或买车还款过程中,累计2-3次逾期或出现不还款的行为;贷款利率上调,但仍然只按照原月供额度缴纳,所产生的欠息导致了不良信用记录。
大学生时代,办理过助学贷款但拖欠或不还款。
为他人提供担保,但别人却未按时偿还,受到了连带责任。
身份信息被人冒用,并办理了信用卡或贷款,且冒用方并没有还款。
在各类经济、民事、刑事案件中败诉产生不利的法院判决结果,比如偷税漏税、销售制假、非法集资、危害公共安全等。
越来越多的不良行为将被纳入征信:
长时间或经常拖欠水、电、汽费。
在欠缴通讯费(电话费、宽带费等)的情况下,停用通讯设备并不管欠费。
交通违法失信行为,比如:造成重大交通事故、酒驾、套牌等。
在乘坐地铁、公交,或旅游景点等处逃票的不良行为。
违规提取公积金、骗取社保等。
《征信业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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