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价格和投资入股一、办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2。加工要求。申请人填写申请表;
2。移交申请人的申请文件;法院裁定的,提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3。涉及农用地的,提交农用地转用批准文件复印件;
4。涉及集体土地的,应当提交集体土地征收批准文件副本一份;
5。规划部选址意见等相关审批文件一份;
6。国土资源部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评估投资(股权)项目批准文件一份;
7。地籍预调查或土地调查定界结果;
8。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者房地产权证复印件;
9。确认的土地评估报告;
10。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非自然人的,应当提供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或者组织设立的有效批准文件,委托他人办理的组织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委托书复印件和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受让人变更名称的,应当提供有效批准文件复印件;设定房地产其他权利的,应当提供有关权利人的书面意见)。(一)预审准备程序(一)申请人向天津市土地交易中心窗口提交《国有建设用地作价投资(股)申请表》;(2)土地交易中心审核来料,查验土地、房屋权属证书原件,收回复印件;(3)土地交易中心向土地整理中心提交申请表,海阳分行合楚核实是否在收购范围内;向土地收购中心核实是否为不良还贷项目或工行**分行不良还贷企业;
4。土地交易中心应检查现场是否有违章建筑;
5。土地交易中心应当向申请人发出前期准备通知书,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落实相关工作;
6土地交易中心应当对申请人落实前期准备意见的情况进行核实,对违法建筑拆除情况进行现场审查,决定是否接受。受理决定的,土地交易中心应当提出计量评估条件,受让人应当委托计量,提供计量结果(含电子文件),受让人应当委托评估,并提供经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确认的地价和经评估委员会确认的评估报告。上述内容是对“国有建设用地定价、投资与股权”问题的回答。如果读者需要法律帮助,欢迎阅读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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