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取得经营范围含有房地产经营项目的营业执照;2.公司章程(分公司无此项)3.有固定经营场所;4.与经纪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的注册房地产经纪人员(两名协理或经纪人;或一名经纪人一名协理)5.分支机构需总部备案后方可申请"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进件-受理-复核-审批-发证-公布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3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河北区房地产管理局
七、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此项无需收费
八、法律依据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2001年住建部令第8号)第十一条;《天津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hbqzwfw.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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