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房子加名字算婚后财产吗
若您在结婚前购买房屋且婚后添加了配偶的名字,通常情况下我们将其划定为共同的财产哦。
由于购房发生在婚前,此房产属于个人资产,而婚后添加名字的举动可视为您对配偶的赠予,因此这个房产便转化为了夫妻共有财产。
如不幸出现离婚情况,您有权就该房产进行合理分割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婚后用婚前财产买的房子归谁
关于婚前财产婚后全额购买房屋并登记在各自名下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被认定为个人财产;而在其他情形中,如未能全额支付购房款项或未进行产权变更登记等,均应由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在此基础上,如果某一方已经将该房产的所有权依法登记在了自身名下,那么这栋房屋就应该被确认为这位购得者的私人财产。
若购得方选择将此房屋的所有权变更登记至另一方名下,我们可以理解为他/她对另一半的个人赠与,从而将其所有权归属于受赠者。
最后,当购得方决定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至夫妻双方名下时,这栋房屋便成为了夫妻二人的共有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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