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证出生证明的必备注意事项
办理出生公证注意事项有:
1.公证书中的当事人姓名要真实,有特殊要求的,必须认真审查核实后再予证明。当事人的姓名一律采用简化字。在外文译文中,要使用汉语拼音。为便于当事人使用公证书,对有曾用名的,经有效证明,应在公证书上同时证明。
2.公证书中当事人的出生日期,是公证证明的核心内容之一,务必准确、真实,并有确凿的证据。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没有身份证以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为准,无上述证明,参照其他证明(如档案、护照等),一律采用公历。
3.公证书中当事人的出生地点应明确、具体,地名应写全称。出生地址应写到市、县,根据使用地(国家)要求,也可写到乡、村或城镇街道。
4.出生证明当事人父母要写明生父母的姓名,如父母死亡的,要加括号注明,如当事人已被他人收养,应注明养父母姓名,对非婚生子女的出生公证书,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要求,不写生父姓名等等。
二、办理出生公证需要多久
一般不需要几天,只要拿着小孩医院的出生证明,办理好的户口,和父母的户口结婚证等材料拿过去就可以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规定,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三、出生证明公证的费用
公证收费标准如下:(价格单位:元)
1.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国籍、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未受(受过)刑事处分80;
2.证明法人和其它组织的资格、资信500;
3.证明不可抗力事件400;
4.证据保全:
(1)证人、证言书证保全200400;
(2)声像资料、电脑软件保全800;
(3)物的保全:不动产,其它物证保全1000;
(4)侵权行为和事实证据保全1000;
5.票据拒绝证书400;
6.证明知识产权的享有、转让、使用许可500;
7.证明法人或其它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公司章程、会议决议、其它法律文书其它有法律意义的文书5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修正):第四章 公证程序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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