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首先要向人民法院提交交通事故强制执行申请书,经过法院审查后如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则予以立案。人民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会向申请人出具《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一般包括如下7项事项:1、被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的案号。2、申请执行人享有委托代理人、申请延期执行、撤销执行,自行和解的权利。3、申请执行人承担向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的义务。4、申请执行人委托代理人需向人民法院提交授权委托书。5、代理人申请延期执行、撤销执行、和对方和解的,需要申请执行人的特别授权。6、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的执行通知,规定履行的指定期间。7、负责该案件执行的执行庭执行员姓名、联系方式。
交通事故赔偿强制执行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证件
交通事故赔偿执行申请人在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时,应当提交如下五种文件或者证件:
1、申请执行书。写明申请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了解的被执行人财产状况。
2、生效的法律文书副本。
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或者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如果是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者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5、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如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如果有特别授权事项的,应当提交特别授权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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