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金陵晚报消息,自2016年4月1日起,南京居住证持有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凭本人身份证、居住证可在南京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深圳一年多次“个人旅游”签注除外)以及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赴台定居除外),其他申请材料与南京本市户籍居民一致。
目前天津、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湖北、广西、重庆、贵州、云南、陕西、青海、宁夏等18个省(区、市)可以执行该便利措施。
南京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地办理出入境证件
办事材料:
1、本人居住证原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
3、本人近期(6个月内)二寸正面免冠白色背景彩色照片1张
注:一般情况下无需提交户口簿,但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需提交本人户口簿(集体户口提交《常住人口登记表)、其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能证明监护关系材料的原件(如户口簿、出生证等)。
办事时限:
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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