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温补贴计入个税吗
关于高温补贴是否缴纳个税的问题,鉴于相关规定中明确将高温费计入工资总额,且税法中只对国家规定免于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才予以免征,所以大多数地方都对高温补贴缴纳个税,但也有少数地方将高温费你视同按照国家规定发放的津贴,因此在税前进行了扣除。
二、详细内容
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例如广东省在岗职工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高温津贴标准在每年6月、7月、8月、9月、10月发放。
对于每年5个月的高温津贴是否需要纳税?广州地税表示除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津贴,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他各种补贴、津贴均应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有关政策的通知》同时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应根据国家税法统一规定,严格按照“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的政策执行,除国家统一规定减免税项目外,工资、薪金所得范围内的全部收入,应一律征收个人所得税。国家统计局1990年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中明确将“津贴”列入工资总额范围,此后,《〈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进一步明确,“津贴”中包含“高温作业临时补贴”。2012年6月,安监总局等四部委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其中明确规定高温天气下,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既然高温津贴属于工资范畴,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个税,据此,全国大多数省份都将高温津贴并入工资总额征收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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