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子女和不在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还有关系吗
时间:2023-06-27 17:01:05 22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但是有一点例外,如果子女后来被他人收养的,在法律上看来,该子女与亲生父母的关系将不再存在。

一、怀孕了想离婚怎么赔付抚养费

离婚后发现怀孕,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索要抚养费,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索要抚养费。我国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二、夫妻离婚后前妻还需要付抚养费吗?

作为子女的亲生父母,有对子女抚养的责任和义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因此,依据上述规定,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子女监护人)即使再婚,另一方同样要照常支付子女的抚养费

三、继父子关系效力是怎样的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的关系,因继父母与生父母结婚而形成。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姻亲关系,在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之后,他们之间就形成了等同于生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义务的拟制血亲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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