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劳动者个人申报工伤,并不影响应当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但是,用人单位应当申报而没有申请期间的工伤保险待遇,均由用人单位支付。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医药费报销条件
第一步,提交报告因为公司为我们缴纳了工伤保险,所以是需要先提交报告的。而且要注意好事故发生15日之内提出工商报告,要到当地的劳动局申请。第二步,工伤认定具体出现的事故是否为工伤,也同样是需要进行确认的。如果不符合工伤的情况,那么就不能走工伤保险。第三步,工伤鉴定认定是工伤之后,也需要有一个工伤鉴定的工作,确定医疗终结之后,评定伤残的情况。其实就是鉴定劳动能力和致残的情况,不过也有一些地区只是评定致残等级。第四步,赔偿以上几个工伤保险赔偿流程都走完,就需要根据鉴定标准计算赔偿的数额,单位只要是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就可以协商赔偿的相应事宜。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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